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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大创工作室管理条例

浏览量:来源: 时间:2023-01-10

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大创工作室

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大创工作室是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为了保证学生能在一个安全良好的工作环境开展创新实践研究,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特对大创工作室制定以下管理条例

章 准入制度

第二条 参加学院每年一次的安全考试,考试合格获得实验室准入证后方有资格进入大创工作室。

第三条 填写大创工作室申请表,写明申请使用时间、实验人员(需取得实验室准入证)、实验内容、安全等级,经责任导师签字后递交大创负责老师审批。

第四条 大创负责老师审批授权后,学生刷一卡通进入大创工作室,将大创工作室申请表悬挂于指定位置,并将所有参与实验人员的实验室准入证插入大创工作室进门的卡槽中,在实验日志上登记出入时间和当天的实验内容及设备状态和环境状态。

第五条  使用大型设备如铣床等,需指导老师或者有丰富操作经验的同学在场。

第六条  申请获批后,申请人不得私自带其他未经审批人员进入大创工作室。

章 行为规范

第七条  出入大创工作室要衣着整洁,禁止穿拖鞋、背心等进入大创工作室。

第八条 在大创工作室内不得进行玩游戏、看电影、嬉戏、打闹及娱乐性聊天等活动。

第九条  每次使用后应将大创工作室收拾整洁,所有仪器设备应归回原位,垃圾应分类放入指定垃圾箱。

第十条  大创工作室内禁止吸烟、饮食、随地吐痰等行为。

第三章 安全守则

第十一条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大创工作室内的相关电器、机械设备,不得随意操作,使用完毕立即关闭设备电源,恢复设备至初始状态。

第十二条 不得在大创工作室内私接电线,插线板不得串联使用。

第十三条  电池充电时必须有人看守,有电池充电的桌上不允许堆放杂物,待充电和已充电电池要分开管理,避免发生过充现象。

第十四条  不得在大创工作室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如烹饪、烧水、使用取暖器等。

第十五条  最后离开大创工作室的成员应检查关闭水、电、燃气和仪器设备,并锁好门窗。

第十六条  大创工作室所有工具应统计在案,由相关人员管理,定期清点报损。存放在工作室的私人物品需登记,贴标签并放在指定位置。贵重物品不得留存在大创工作室,丢失自负。

第十七条  耗材由值班人员保管储存,取用需进行登记;外借设备器材须经相关负责老师同意并进行登记,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需按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