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申请人: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相关工作安排,2024年我校继续组织实施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选派工作,包括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含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等。本年度具体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重要提醒
我校2024年的实施工作按《2024年同济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简章》的要求执行,具体内容请查阅本通知附件《工作手册》及其相关文件。
学院将严格按照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要求组织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人不予推荐,对政治品德、身心健康方面不适合出国学习的申请予以一票否决。
请2024年申请人:按照2024年我校选派简章及其相关附件中对于申请人基本要求、申请条件、外语水平、申报材料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各项对外联系工作,仔细准备好包括:邀请函、出国研习计划、外导简历、外语成绩证明、中文成绩单、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个人身份证、及其他项目简章要求的申请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学院进行初审。
二、工作进度安排
1、2024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集中申报期按项目不同类别分为两个批次:
第一批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类别)、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个人渠道)、部分国外合作奖学金等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2024年3月10日至3月31日。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10日至3月20日。第一批次校内初审材料向学院提交日期为:3月6日前。
第二批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生类别、及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部分国外合作项目等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至5月31日。第二批次校内初审材料向学院提交日期为:4月16日前。
2、关于申报时间的几点说明:
(1)请拟申请人严格按照每个申报时间节点提交材料,未经学院同意而逾期提交的申报材料将不再进行推荐。
(2)国外合作奖学金项目的具体申报时间按留基委发布的各项目简章为准,部分项目申报时间分散在全年。各位申请人务必确认好所申报项目名称、派出渠道、及申报时间。
三、选派原则、派出专业
1、选派工作应结合学校和学院研究生培养、科研基地和平台、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和发展规划。
2、坚持“三个一流”原则,选拔一流的学生,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一流院校或国际知名的研究所及实验室(不含港澳台地区)师从一流专业导师。
3、我校各学科专业均在选派范围之内。
4、学院在确保选派学生质量基础上,重点推荐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积极推荐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依托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
四、申请条件
1、关于申请人
(1)符合《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并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成果;
(4)全日制脱产在读(不包括各类委培、定向)学生,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艺术类特别人才培养项目等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6)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具体外语水平达标要求,请见附件我校本年度选派简章。
(7)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违约人员;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的人员(不包括申请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擅自放弃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的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本科、硕士期间派出者除外);在职研究生;同时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公派项目;
(8)申请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奖学金派出者,还需满足合作奖学金要求的其他条件。
2、我校有关申请类别及要求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为我校在读硕士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国外院校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全额学费资助等相关费用信息证明。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为我校已开题的在读全日制非定向委培博士生(不含24年春季入学的博士生),申请时应经导师同意并已获得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详细的联合培养计划。申请留学期限原则上不应超过我校规定的学制,高年级申请人应确保满足《同济大学研究生管理补充规定(暂行)》条例相关要求。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为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联培硕士生类别需通过国内高校与外方学校正在执行的校际或院际合作项目派出,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
(4)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成绩优异、品学兼优的校内应届本科毕业生;拟留学单位一般应为世界一流大学,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
其他人员选派要求按《2024年同济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简章》执行。
五、申请及选拔程序
1、本项目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导师及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每个批次的校内申报,都包括学院初审、及学校审核确认拟推荐人选进行基金委系统填报两个步骤:
第一步:学院初审
学院组织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重点审核申请人是否满足申报条件、申请材料是否完备等,并确定拟推荐名单;同时组织联合培养博士生类别申请人进行答辩,评审后排序推荐。
【向学院提交的初审材料】:申请人根据附件《2024年工作手册》并对照《2024年申请材料审核要点》准备和检查并将全套申请材料一并交给学院组织初审(请自行保存好原件)。
第二步:学校审核推荐
由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后,确认我校拟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名单,获得推荐人员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申报、并由学校审核和上报。
【基金委申报系统所需申请材料】:申请人根据附件《2024年工作手册》(参考附件九:《2024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向留学基金委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建议申请人提前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实名用户注册后,了解和试填申请表相关内容,仔细斟酌做好文字内容准备,待所申报项目正式开网后提交。
3、申请人须对所提交申报材料及相关签名的真实性负责,确保材料符合申报要求、内容清晰可辨,应仔细检查并确保材料中相关个人及留学信息无误。学院及学校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不予以推荐,如发现材料有不实之处将取消推荐。
六、派出及管理
1、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录取当年(2024年)派出,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5年12月31日。未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到期前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自动取消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请结合本人在校学制及培养计划慎重申请,联合培养类别学生留学期限不应超过其学制。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派出,必须在资格有效期到期前办妥相关手续并获留基委批准。
2、被录取后,留学人员须按学校党委学生研究生工作部、外事办公室的相关管理规定及我校学生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要求,办妥出国手续后再行派出,按期回国并及时办理回国报到手续。
3、留学人员派出前,应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行前教育和培训;派出期间,与学院保持定期联系,确保留学效益。
4、留学期间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联合培养研究生派出后,应定期向导师汇报学习及学位论文研究进展情况,并定期向国内导师、所在院(系)和有关驻外使(领)馆提交相关学习报告。
5、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在国外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留学单位、国内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达到持续领取奖学金条件。
6、联合培养博士生类别录取人员须在博士就读期间派出,其联培科研成果及收获应体现在博士学位论文中,完成国外学业后应按期回国参加毕业答辩。在外学习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留学期限或回国答辩。
7、其他派出及管理要求详见本年度选派简章。
七、项目信息公布及咨询方式
1、网上咨询及往期资料下载:同济公派项目QQ群。可择一以“学院+姓名+学号”实名申请加入2024年国家公派项目QQ工作群:887194000(群号)。进群后请务必及时修改个人信息,可下载校内宣讲会、分享会等相关资料。
2、学院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受理老师联系方式:69108205,20666053@tongji.edu.cn。
3、研究生院培养处国际办联系邮箱:pyc@tongji.edu.cn。
4、项目信息公布渠道: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项目检索功能:https://bg.csc.edu.cn)
同济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s://1.tongji.edu.cn
研究生院网站“国际交流/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模块:https://gs.tongji.edu.cn
同济公派项目QQ群
附件1:2024年同济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简章(含《工作手册》)
附件1a-b:相关附件(含表格word模板、《2024年申请材料审核要点》)
附件2:2024年度各学院国家公派项目受理老师联系方式
附件3:2024年工作进度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