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因公出境办理流程 |
发表时间:2019-09-30 阅读次数:31130 |
1. 教职工(含博士后)因公出境
1.1 出境前流程
(1)出访团组长(1人出访也需要组团,1人成团)登陆OA系统,新建流程→外事流程→同济大学因公出访团组号申请。
OA系统网址:oa.tongji.edu.cn
上传文件:邀请信
(2)由所在研究所的党支书进行行前谈话,并填写“同济大学教职工因公出国(境)行前教育情况表”。
注:研究所党支书本人由于航书记行前谈话,并签署“同济大学教职工因公出国(境)行前教育情况表”。
(3)填写“因公出境出访团公示”并打印,并与“同济大学教职工因公出国(境)行前教育情况表”一起交至开物馆A410学院外事办公室,公示≧5个工作日后,外事秘书开具“出境前公示情况说明”。
(4)因公出访团组号申请完成后,再次登录OA系统,新建流程→外事流程→教职工因公出访。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院系行政、党委领导批示后由学院转外办及相关部门审核。
注:院系行政一栏:所有老师由汤奇荣副院长审批;党委领导一栏:研究所所长及副院长由于航书记审批,其余老师由周奇才书记审批。
上传文件:邀请信和公示说明。
(5)教职工因公出访OA审核完成后,再次回到同济大学因公出访团组号申请,将公示说明在此上传至“因公出访团组号申请”,信息传入外办系统。
(6)审批完成后,教职工根据相关短信通知前往服务大厅领取出国(境)任务批件。
1.2出境后流程
(1)在回国后2周内填写“同济大学回国人员情况汇报表”电子版命名为:姓名-出访国家-出访任务发送至chujing@tongji.edu.cn ,纸质版材料原件交到外事办公室开物馆A410
(2) 回国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后,外事秘书开具“回国后公示情况说明”原件用于外事办审核盖章、报销等事宜。
2. 出国经费报备
所有学生和教师因公出境,若是通过单位经费(指的是学院的经费)资助,需在党政联席会提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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