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明协会设立的上海高校学生创造发明“科技创业杯”(以下简称“科创杯”)奖评奖活动,由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独家赞助,上海高校学生创造发明“科创杯”奖的评奖实施办法已在“上海发明网”http://www.sfm.org.cn公布。请各校按实施办法的要求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按《上海高校学生创造发明“科创杯”奖实施办法》的要求进行。
1、评选范围。凡本市高校在读学生(包括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大专生),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及发明创造实践中完成的优秀发明与创新科技成果,都属评选范围。
2、推荐条件。已完成的发明与创新科技成果须有以下三个特性:
(1)具有新颖性:成果的主要技术有实质性的发明与自主创新点;
(2)具有先进性:成果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优于国内同类技术的水平;
(3)具有实用性:成果具有潜在的市场开发应用前景和实施转化的可能性。
3、 推荐资格。团委对本校学生发明与创新科技成果进行选拔与初审,在初评的基础上,择优向上海发明协会推荐(每个推荐单位一般不超过10项)。
4、凡多人参加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其完成人按在项目中的贡献大小依次排序,以第一完成人为主要申报人。
二、推荐材料
1、推荐材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并如实填报。
2、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与附件材料的合订本1套(推荐表的格式请到上海发明网下载或到学院网站http://mefaculty.tongji.edu.cn/下载);电子版推荐表发送至:lihong@mail.tongji.edu.cn或:lihong.jixie@yahoo.com.cn
3、附件材料包括能反映研究开发成果情况的技术报告、论文、鉴定验收文件、专利证书及权利说明书、检索查新报告、用户意见等材料的复印件。
三、推荐材料的报送时间和地点
1、报送时间:即日起接受报名,截至日期为2007年4月13日。各推荐单位请在上述期限内,将材料上交至学院团委,逾期不再受理。
2、送交地点:嘉定校区:行政北楼132室 王凌凌老师 69589380
四平路校区:能源楼112乙 李红老师 65983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