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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机械学院第十届“挑战杯”
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选拔赛介绍
一.“挑战杯”简介:
“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主办的大学生课外科技文化活动中的一项具有向导型、示范性和权威性的全国竞赛活动,被誉为中国大学生科技的“奥林匹克”。
这项活动自1989年以来分别在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等成功举办了九届,2007年11月将在南开大学举行第十届“挑战杯”。这项活动旨在引导广大高校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迎接挑战”,它在较高层次上展示了我国高校的育人成果,并推进了高校与社会间的交流,成为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有效方式,成为培养跨世纪人才的重要途径,其声誉远播港、澳、台地区甚至欧美发达国家。
挑战杯官方网站:http://www.tiaozhanbei.com
二.我校及我院在历届“挑战杯”中取得的成绩:
我校在前六届的“挑战杯”中都有过上佳表现,特别是第八届“挑战杯”,在我校原校长吴启迪教授和党副书记虞丽娟教授的领导下,经过校团委各和院系的认真组织,我校获得一等奖3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团体总分列全国第9位,学校获得“优胜杯”。
我院在2001年第七届“挑战杯”中99级机械设计与理论硕士研究生练宏俊同学的项目“水锤型液压系统管理清洁设备”荣获二等奖;在2003年第八届“挑战杯”中99级本科生朱杏元、杨陈锐的“缆绳张力无限检测系统”再次荣获二等奖;在2005年第九届“挑战杯”中,我院陈仲、方苗、章晓明等同学的“智能化微小扭矩传感器”勇夺科技发明制造A类二等奖。
三.选拔作品对象:
2007年7月1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中国籍专、本科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四.选拔作品要求
申报参赛作品分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高新技术作品与小发明、小制作)三大类。参赛作品必须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中的具体问题。
参赛作品必须是距2007年7月1日前的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署名均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超过两个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需申报集体作品。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作品。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参赛作品属于职务发明,其知识产权归属于同济大学。
五.奖励办法:
为鼓励和表彰在第十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奖的学生、指导老师和相关组织,根据《全面建设学生科技创新体系行动纲要》(2004年10月28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学校将实施如下奖励措施:
(1) 学生在“挑战杯”竞赛中取得奖项,颁发奖金,具体如下:
“挑战杯”特等奖作品——10000元
“挑战杯” 一等奖作品——6000元
“挑战杯” 二等奖作品——4000元
“挑战杯” 三等奖作品——2000元
(2) 指导教师可获相应的奖金,具体如下:
“挑战杯”特等奖作品——5000元
“挑战杯” 一等奖作品——4000元
“挑战杯” 二等奖作品——3000元
“挑战杯” 三等奖作品——1500元
(3)校内选拔前20名作品奖励1000元,其中指导教师500元,学生500元。学校评选“挑战杯”同济大学选拔赛优秀组织奖若干,奖金500元。
(4)获奖作品所在院系可获相应组织工作奖金,具体如下:
“挑战杯”特等奖作品——5000元
“挑战杯” 一等奖作品——3000元
“挑战杯” 二等奖作品——2000元
“挑战杯” 三等奖作品——1000元
(5)以上各类奖金在同一系列中不得重复获得。
(6)对在“挑战杯”竞赛中获奖的同学,经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同意,在符合学校基本保研条件前提下,获得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的项目第一作者如是在籍注册的本科生给予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如该生是应届毕业班学生,因“挑战杯”决赛在10月举行,已过保研期限,其本人应参加本学年内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在成绩达到录取线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余获奖同学可推荐参加我校学生科技创新人才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
(7)对在“挑战杯”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项目的学生作者(或团队),承认可相当于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
(8)对在“挑战杯”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的项目,其指导教师在全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享受如下待遇:(各项目指导老师最多2人)
获得“挑战杯”特等奖的项目的指导教师,可以相当于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计算;
获得“挑战杯”一等奖的项目的指导教师,可以相当于获得上海市教学成果一等奖计算;
获得“挑战杯”二等奖的项目的指导教师,可以相当于获得上海市教学成果二等奖计算;
(9)学生科技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评价院系学生工作和共青团工作的一个方面,并列入相关测评指标体系之中。
六.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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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完成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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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30前 |
各院系成立相关组织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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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31前 |
各院系挖掘作品并进行初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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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11.10 |
各院系上报参赛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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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1-11.20 |
学校进行作品初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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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1-12.10 |
作品第一阶段深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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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月中旬 |
学校进行作品复评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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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月下旬-2007.3.5 |
作品第二阶段深化;作者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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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月中旬 |
学校进行终审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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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月下旬-4月下旬 |
入选作品完善与申报,答辩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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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6月-10月 |
上海市初评与全国复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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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月 |
组织参加全国大赛 |
七.学校及院系组织机构:
学校组织机构:
1.组委会
主任:马锦明
副主任:杨东援
委员:李昕、祈明、考书健、陈以一、吴广明、邵毓琳、岳继光、金福安、胡展飞、凌玮、黄昌勇、詹萌
2.专家指导委员会
主任:郭重庆
副主任:吴广明
委员:马在田、姚熹、项海帆、戴复东、丁浩民、于德华、王荔、仲政、任杰、刘富强、孙泽昌、李光明、李通化、张济华、张其林、张维东、汪世龙、沈军、杨守业、陈素琴、林建平、周敏凯、钱锋、徐卫翔、彭正龙、董德存、傅继梁、
3.秘书处
秘书长:考书健
副秘书长:李利平、周建辉
机械学院组织机构:
(参见“挑战杯”同济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工作组、专家组、联络员登记表)
热切希望机械学院全体师生积极参与第十届“挑战杯”!
联系电话:65983586、69589380 李红老师
报名地点:能源楼112乙、嘉定校区行政北楼132
机械学院团委
200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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