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评奖及发放办法 一、 学习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由学生处组织实施,评定办法参照校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执行。 二、 校外奖学金评定办法参照各捐赠设奖条例执行。 三、 新生奖学金由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每年公布的同济大学招生简章的规定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四、 单科竞赛奖评定办法参照同济大学单项学科竞赛条例执行。 五、 社会活动奖每学年评定一次,具体评定办法由学院制定发放至各班。并报学生处备案。 六、 科技活动奖根据学校制定的评奖办法确定获奖名单。课外科技特等奖由学生处负责组织专家评审,经投票确定颁奖名单。 七、 社会实践奖根据学校团委制定的评奖办法确定获奖名单。 八、 “三好”系列评奖条例确定获奖名单。 九、 优秀毕业生由学生处组织学院进行评定,确定获奖名单。 十、 体育单项奖评定办法参照同济大学体育单项奖奖励条例执行。 十一、 各类奖学金经学院评定、张榜公示后报学生处审核后,由财务处统一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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